近日,聊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网站发布了“奥森路东、湖南路南、荣安街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修编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拟取消Bty-03-11地块幼儿园,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2-1.6(原2.0-2.5)、;Bty-03-14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6-2.0(原1.5-1.9)。


经评估分析,本地块规划实施存在主要问题包括:
(1)优化基础教育设施,通过对LC-DCF-Bty-03街区用地规模、服务人口分析,幼儿园班额过剩,造成教育资源浪费;
(2)原《聊城市中心城区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调整地块控制指标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不符。

修编建议
结合用地条件,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各类法律法规要求,统筹考虑周边区域现状,以及未来人口的情况,拟取消Bty-03-11地块幼儿园, Bty-03-1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2-1.6(原2.0-2.5)、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均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Bty-03-14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6-2.0(原1.5-1.9)、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均按照《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