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聊城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申请和受理程序

中国山东网  2015-04-16 09:33

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申请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低保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所有规定材料;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人明显不符合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且说明理由。(肖兰兰)

业内:讲解新房装修入住时间 过早入住有危害

10万打造90平个性两居装修 90后演绎不一样的家居

购房知识之扫盲篇 买房时需要带齐证件有哪些

4万元装90平米3室2厅 落地窗设计让客厅很显大

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聊城房天下"并将"姓名+联系方式"发送给我们即可参加4月26日免费看房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