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统一部署,我省将在11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 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同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统一部署,我省将在11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同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聊城晚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目前我正在紧张进行职责和机构整合,相关文件已经上报,确保在11月底前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到位。
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李维华表示,市县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将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不动产登记机构什么样?
李维华表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将市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其他地方还包括草原登记和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
根据我省此前发布的《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将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单独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科,规格为科级,作为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将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和职责,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名称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隶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
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及房屋、森林、草原等定着物。李维华说,我市的不动产主要是土地、房屋和林木。
采访中,李维华表示,一旦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入运作,数据资料的整合将是一大难点。不仅仅是数据量非常庞大,还因为涉及的房产、土地等登记部门目前采用的是不同的信息平台和技术标准。根据《意见》,市县国土资源、房产、农业、林业等部门将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认真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登记、纠纷调处等政策规定和业务程序,厘清职责边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无缝衔接。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有关部门将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不会要求申请人重复提报。
李维华说,根据要求,我市将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房产交易大厅等资源,合理安排不动产登记工作场所,科学布局登记网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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