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新买的二手房地热漏水被泡 责任谁来负

中国吉林网  2015-11-16 09:21

[摘要] 采暖期到来已有一段时间,可家住一匡街附近的田女士家中,却因刚买不久的二手房地热管道损坏致楼下被淹,与原房主商讨赔偿费用陷入僵局,不得不关闭地热管道阀门。家中地热无法开栓,楼下住户上楼索赔等问题让田女士很是无奈。

刚买的二手房地热漏水楼下被泡

长春市民田女士在一匡街附近买了套二手房,刚买不久就拎包入住。9月份左右,田女士交齐供暖费,不久后就找到供暖公司帮忙开栓供暖。“供暖公司的人来的那天,就说是地热分水器坏了,需要重新更换一个。”田女士很快将地热分水器买好,找人安装之后开栓。11月9日凌晨1点左右,正在家中休息的田女士被敲门声惊醒,原来楼下住户棚顶被泡。“找了物业,物业也帮着找了开发商,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来了就说地热的地埋管坏了。”田女士说,当时物业工作人员也在,称原房主在装修中将地热管损坏,才导致现在地热漏水,自己只能找原房主协商。

随后,田女士打电话找原房主协商,“原房主同意出2000元,可凿地、修地热管、楼下的赔偿费用,那些钱根本不够用。”田女士说,自己入住后根本没有装修,地热管之前就是坏的,那这笔费用就应该由原房主出。

律师:地热等明细尽量写到购房合同

那这笔钱到底应该谁出?对此,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称,如果田女士认为地热漏水造成楼下被泡是原房主房子的质量问题,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来终确认。在此提醒,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看房子的表面质量问题,暖气、地热问题也是看房的重点。“如果可以,尽量把地热质量问题也写进去,比如购房后个供暖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由谁负责等。”

此外,购买二手房时还应该注意物业费的问题。“比如原房主的物业费交到8月1日,而新住户是在10月1日买房,因物业一直没来收物业费,8月-10月这两个月的费用就一直欠着。新房主入住后,物业上门收物业费,新房主需要补交两个月的物业费,这钱应该谁出?”张律师说,新房主觉得不是在自己入住前产生的费用,不应该自己交。原房主认为,房子已经卖给对方,所有的费用就应该新房主承当。对于经常遇到的类似情况,张律师也提醒广大买卖房子的住户,尽量将相关的物业费也写在交易条款中,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