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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老人签下买房协议 地产中介遭家属质疑

济南日报  2015-12-25 09:15

[摘要] 市民杜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母亲与济南宝阳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宝阳地产”)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但协议内容未经其母亲查看,杜先生对宝阳地产工作人员行为产生质疑。

 “明知道我母亲没有贷款能力,还让她签订了购房协议,这其中会不会存在欺诈?”市民杜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的母亲与济南宝阳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宝阳地产”)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但协议内容未经其母亲查看,杜先生对宝阳地产工作人员行为产生质疑。对此,宝阳地产尚无明确回应。

老人对协议细节并不了解

据杜先生介绍,他母亲今年66岁,日前在位于华信路与华龙路交叉口的宝阳地产看中一套房产,14日通过中介人员看房,17日在中介要求下签订一份购房协议并交纳定金5000元。“签协议之前,我的母亲曾与我通电话,中介人员接过电话要求我来见面,但因为不想买这套房子,我并没有过去。”杜先生说,中介人员挂断电话后对自己母亲声称一切已谈妥,只需签字即可。

当天,杜先生便发现购房协议中涉及很多问题,中介人员未向母亲说明:“比如其中提到中介为2.6万元,协议生效后如不交纳,每天要支付3%的违约金,还提到一切责任由买卖双方承担。”杜先生认为,中介人员明知自己是实际购房人,且老人对此事并不明晰,没有购房、贷款能力,在此情况下与其签订购房协议存在一定欺瞒。

宝阳地产坚持按协议执行

“事情发生后,我也与卖家协商过,但对方要求通过中介处理。”杜先生表示,15日他曾找到工商部门进行协调,但宝阳地产方面称协议已生效,必须按此执行。“这份协议中,宝阳地产完全将自己的责任排除在外,合同本就是一种相互制约的手段,这样的条款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杜先生说,不管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如何,他都希望能够提醒大家,签订合同务必谨慎。22日,根据杜先生提供的宝阳地产中介人员电话,记者与购房协议经手人毛女士取得联系,对方表示需当事人直接联系上级,自己并不清楚此事,称“稍后回复”后挂断电话。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对方回复。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所遇的房产纠纷十分常见,目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与卖方协商解除相关协议、退还定金,由于当事人母亲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并不占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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