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将于5月21日举行。
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将于5月21日举行。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2013年(含)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聊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据了解,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考生,在申请范围之内。
2015年(含)以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3—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师范类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离校时未认定过教师资格证。
2016年聊城大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教育硕士)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聊城市的中国公民。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学历条件;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聊城新闻网)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负责认定)。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5月12日-13日进行材料审查和体检。聊城大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体检时间由聊城大学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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