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确保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全面启动“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申报工作,广泛吸引“两高”人才来聊城创新创业。
按照通知要求,申报人选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需在7月20日前向有关部门提交。
据介绍,此次申报涉及的引进人才是指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从省外、(国)境外以及中央驻鲁单位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应为各企事业单位在2015年12月8日以后引进的符合鲁人社发〔2015〕63号文件规定的第四类高层次人才和第二类高技能人才。柔性引进的,每年在山东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急需紧缺的,经批准可放宽至不少于2个月。
为集聚各方面高等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转型升级,《通知》进一步拓宽了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范围。其中,高层次人才是指引进前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属于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或具有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才。高技能人才是指“双师型”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一级)、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
在申报过程中,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办理《服务绿卡》的,应当填写《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符合鲁人社发〔2015〕63号文件规定的至三类高层次人才、类高技能人才,其《服务绿卡》申请仍按原渠道进行;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获得泰山学者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资格的,将直接颁发《服务绿卡》。上述人才只需填写《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和所获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可随时申请。详情可联系电话:0635—8213566,联系人:任洪梅,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七楼7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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