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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住改商”带来问题 何时不再闹心?

房大秘  2016-07-29 08:45

[摘要] 如今,随着商业的发展,临街门面租金高昂和一铺难求,让不少商家都把发展眼光投向小区,让小区“住改商”变得很普遍。“住改商”带来哪些问题,行政管理部门在后期管理中又该如何保障居民、经营者合法权益。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现象:住改商普遍盛行

“住宅小区本是安静和谐的居家之所。但是,近年小区内开了门诊和超市,许多外来人员进进出出、闹哄哄的,让人担心安全。”家住阳光逸墅的陈女士说道。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在小区北边的一栋楼,经营者将一楼的一处房子改为超市,前来购物的多非常多。仅如此,在小区其他楼上,还有门诊还有教育培训等。

在该小区不远处的东方家园小区,将原本住人停车的房子改作他用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我家楼下租出去,改成了一家美容院,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该小区一位住户告诉记者,楼下的住宅改装成美容院后,每天都会使用大功率电器,给整栋楼造成用电安全隐患。

记者走访我市多个小区发现,小区住宅“变身”公司办公室、美容会所、家庭旅馆、超市,可谓五花八门,对住改商,一些居民表示担忧。然而,对于小区居民的不满,在兴华路一处老旧小区做网络公司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这里办公已有几年,近期也没有搬出去的打算。他说,相对于附近的写字楼门面房,小区住房的租金便宜很多。

原因:难以有效监管

“‘住改商’近几年十分普遍,几乎遍布各种小区,而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我们只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如果他们不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如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追查,物业管理公司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维持现状而已。”在东昌路一个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管公司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分别咨询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了解到,对于小区住房改商业用房的行为,房管部门并没有相应的职能职责予以监管。而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物权法》要求,经营者使用住宅房屋开办企业,并非一律禁止,只要经营者申办经营执照时出示的书面审查材料中,小区内具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同意,那么工商部门也应当为其颁发营业执照

而“住改商”带来的扰民问题,让城管部门头疼不已。“虽然对噪音问题和违章搭建行为我们有监管职责,但一些家庭麻将馆被周边住户频繁投诉噪音扰民,而实际上测试音量又未达到扰民标准。”开发区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介绍,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置,执法人员也只能责令整改、教育劝导,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但要根除这些问题,城管部门也无可奈何。

思考:如何便民便商

对“住改商”这一现象,山东毫才律师事务所刘律师介绍,“住改商”应该以《物权法》为准则。《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所谓利害相关业主,一般情况下指,房屋所在楼栋所有住户,其他楼栋住户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利益受影响,那么也需征求得到该住户的同意,经过这道程序,才能去规划局报批,报批成功后才合法。刘律师表示由于“住改商”让商户享受了低廉的租金,而且在治理工作实际操作上比较模糊,这就需要商户在规范合法的基础上,也应当自觉文明经商,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此外,在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住改商”的确给小区居民带来了噪音、污染、挤占公共资源等问题,但背后折射出的是商业发展中商业规划、商业配套问题的缺失。他们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引起重视,在管理和执法上,尽早出台具体措施,对其约束,应当指定“住改商”的具体监管办法,明确哪些行业允许在特定条件入驻居民小区,将扰民、污染等行业拒之门外,逐步引导“住改商”朝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才能在便民的同时,让“住改商”在商业发展中扮演好角色。

记者感言

住改商”既要便民又不能扰民

小区“住改商”到底合不合理?有些人认为,“住改商”占用小区公共资源、设施,不可避免地打破小区固有居住环境秩序,侵犯居民合法权益。有的小区业主无视法律规定,不尊重邻居意见,强行更改;有的不顾邻居安全,为方便经营需要擅自拆建,改变建筑结构;有的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经营过程中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不可否认,“住改商”降低了经营者成本,增加了业主。对经营者来说,小区住宅租金物业费、停车费等都远低于写字楼,销售成本相应减少。对小区业主来说,出租房屋作为经营性用途,能获取更高、更稳定的租金收入。“住改商”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便利了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很多日常所需可以不出小区大门就能享有。

因此,许多小区居民对“住改商”既恨又爱。对那些妨碍正常生活的“住改商”,他们迫切希望相关部门以强力措施,将它们“扫地出门”;对那些能为生活带来便捷的“住改商”则容忍、欢迎,希望相关部门允许。这种看似“矛盾”的利益诉求得到了法律关照。对于“住改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换句话说,“住改商”可有条件允许。

住改商”可以,但不能扰民。经营者在经营性使用过程中,要视小区如“家”,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积极与小区居民沟通,尊重居民利益、维护小区环境。在挤占小区公共资源设施后,要主动给予合理补偿。当然,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还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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