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聊城新人事任免动态,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0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宋军继的提请,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张春华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姚惠杰为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孙峰的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树奎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51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的提请,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任命:
李永军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杜明贵、李凤梓、姚立华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第52号)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军的提请,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任命:
冯栋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怀景的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爱忠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7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马爱忠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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