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贯彻省政府不动产统一登记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迅速行动、措施有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建立并实施,提前完成年底前全面颁发新证的任务
今年以来,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贯彻省政府不动产统一登记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迅速行动、措施有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建立并实施,提前完成年底前全面颁发新证的任务。截至9月28日下午4:00,全省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运转,全面实现“停发旧证、颁发新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我省实现全覆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省全面落地。据国土资源部统计,目前,我省是第12个实现全区域颁发新证的省市(含北京、天津和重庆3个直辖市)。
一是夯实基础。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将完整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职责划分、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划转、登记档案资料移交、登记窗口设置、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为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确保质量。为规范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行为,保证颁发新证的质量,省国土资源厅年初印发了《山东省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基本条件》,从登记机构建设、登记窗口设置、登记档案资料移交、登记信息化建设、其他条件等五个方面对颁发新证提出了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因基础工作没做好导致颁发新证困难、“新开旧不停”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水平、高质量,确保依法依规登记。三是便民利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要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不要求当事人提供,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或纳入不动产登记流程。同时,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协同办理的实施意见》,解决好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办理时材料重复提交、等候时间过长、工作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下一步,省国土资源厅将以便民利民、优质高效为目标,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厅不动产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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