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日上午,聊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昌做客市长热线,接听了市民的热线电话,并且就省、市财政部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11月2日上午,聊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昌做客市长热线,接听了市民的热线电话,并且就省、市财政部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聊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昌做客市长热线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聊城市老年人口比例的不断增长,人口老龄化形势相当严峻。截至2015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04万人,占总人口的17.1%;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0%左右。随着社会养老问题关注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
关于省、市财政部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怎样的优惠政策,刘东昌表示,近年来,省、市相继以政府文件下发了《意见》,就个人或社会组织兴办养老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养老机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都有明确的补助规定和标准。就财政部门来说,重点是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积极落实上级补助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市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业项目补助资金1250万元。
建设补助。对于新建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省、市财政按核定床位分别给予每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6500元、3500元;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养老机构,在省、市财政按核定床位分别给予每床位一次性改造补助资金3000元、900元。
运营补助。对已运营、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在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运营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每人每年补助200元,连补3年。
日间照料中心。对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类1600平方以上,省、市分别补助25万元、15万元;2类1085 -1599平方,省、市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3类750-1084平方,省、市分别补助15万元、5万元;对达不到国家规定低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省级给予10万元建设补助,市级财政给予3万元的建设补助。四是农村幸福院。对建设农村幸福院,在省财政给予建设及开办补助9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2万元建设及开办补助。
刘东昌表示,养老问题关乎千家万户,也是基本的民生问题。聊城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城乡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聊城城区西关街西延项目搬迁改造启动 预计月底拆迁完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