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召开。经评审,同意231名同志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101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13名同志晋升一级教师职务,17名同志晋升二级教师职务。
日前,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召开。经评审,同意231名同志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101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13名同志晋升一级教师职务,17名同志晋升二级教师职务。公示名单显示,聊城共10人拟晋升为正高级教师。其中,莘县实验幼儿园郭俊华是聊城学前教育段个“教授”级幼儿教师。
公示的名单中,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王翠霞、东营市春蕾幼儿园张会英、莘县实验幼儿园郭俊华、山东银座英才幼儿园许继红、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杜颖5人拟晋升为正高级教师,或将成为山东省“教授”级幼儿教师。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莘县实验幼儿园郭俊华将成为聊城市学前教育阶段个晋升为正高级教师职务的幼师。
目前,人员名单已通过教育厅网站公示,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2日实行异议期公示。
另据了解,按照《聊城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规定,根据乡村教师人才队伍结构变化情况,调整优化乡村中小学岗位设置比例标准。从2015年起,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1-2个百分点。
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对在乡村学校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的教师,高级岗位年满55周岁、中级岗位年满50周岁的,可保留其职务职级待遇,不再占用本单位的岗位。
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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