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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区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这样办!

房大秘  2020-07-14 08:43

即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一直以来是市民热切关注的问题。

由于年代久远,一些既有多层住宅的上层住户对于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

近日,聊城市住建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文,对城区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至此,关于城区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市民关心的诸多问题都有了答案。

实施主体是谁?

出资业主为责任主体和建设单位

单一产权住宅不适合

近日,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聊城市城区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记者注意到,通知对于诸多市民关切的问题给予了一一答复。

据介绍,市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四层以上(含四层)、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地下室不计入层数)适用于本意见。单一产权的住宅以及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实施电梯加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同时征得本栋业主同意;征得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面的书面同意。

关于实施主体,通知明确,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尊重居民意愿,强化政府服务,积极推进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

既有住宅楼加装的出资业主为电梯加装工程责任主体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加装电梯建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总责。

建设单位可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加装工程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程序如何走?

公示10天

建设单位应向属地街道办申报

至于如何走程序开展电梯加装工作,通知也进行了明确。

其中,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符合现行建筑设计、结构安全、防护功能安全、环保节能、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电梯加装使用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书面申报,由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验相关情况,并在小区以及单元内显著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未书面提出反对意见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电梯加装书面申请盖章确认;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应当组织协调。

此外,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辖区内开展业务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由县(市、区)住建部门依法会同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联合会商,出具会商同意加装电梯意见。

再次,电梯加装施工前,向县(市、区)住建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报备,向有权限的审批部门提供会商同意加装电梯意见,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并推送有关部门。

电梯加装施工前,建设单位依法委托符合相应要求的施工、监理单位,并签定书面合同(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电梯加装施工前,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电梯安装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加装电梯施工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确保质量和安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安装单位,对新增电梯加装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

资金如何筹集?

明年年底前完成的

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记者了解到,在早些时候,聊城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聊城市城区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一是以业主自筹为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拟出资加装电梯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分摊比例由出资业主协商确定。

二是出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

三是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

四是鼓励社会公益投资、养老产业企业和其他融资租赁企业等参与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工作。投资方应与加装电梯业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五是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此外,《意见》还明确在2021年底前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交付使用的,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区住建部门对补贴申请按季度汇总审核后,区财政部门安排补贴资金,由区住建部门将补贴资金汇入业主账户。区住建部门于每年年初向市住建部门申请上一年度市级补贴资金。市住建部门审核汇总后编制市级补贴资金计划,由市财政部门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另行制定。

标签:电梯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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