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聊自然资规公示字[2020]1103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年11月02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 挂牌出让 5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土地使用条件:
1、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城镇住宅分摊土地面积为89361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5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化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商服分摊土地面积为25100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2.5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7%,绿化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2、土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终止日期为2059年09月30日;
3、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19]49号)文件要求执行。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2、竞得人须无偿提供两栋18层人才公寓(建筑面积22447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70个及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1218平方米);
3、竞得人须在度假区设立外商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使用外资不少于1000万美元;
4、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0]19号)文件要求执行。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0;
2、竞得人须提供2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医院用房,开发区管委会以33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3、竞得人严格按照医院设计规范进行规划,严禁改变规划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60;
2、竞得人须提供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养老住宅用房,开发区管委会以3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
3、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0]24号)文件要求执行。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70;
2、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0]25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公示期: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18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开发区、度假区分局
单位地址:聊城市开发区湄河路266号、东昌西路131号、开发区黄山南路10号、度假区聊阳路以东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312052、2119566、8518872、6011200
联 系 人:杨先生、魏先生、刘先生、徐先生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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