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受理了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该项目位于湖南路南、华山路东,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经审查,我局拟许可其申请,现将拟许可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告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3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上述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听证。
联系科室:工程建设审批一科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昌润路153号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635-8902615
申请单位: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电话:18263558965
附注:
1、高新区实验中学规划边界图( 南校区用地边界图)
2、公告地点:项目现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示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站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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