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 挂牌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绿地率(%):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5。依据聊规条字(2020年)00096号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生产车间高度不小于8米,其他建筑物不大于24米。
2、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1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条件: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0。
土地使用条件: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0。
土地使用条件: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0。
二、公示期:2021年04月23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经开区分局
单位地址:聊城市开发区湄河路266号、东昌西路131号、开发区黄山南路10号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312052、2119566、8518106
联 系 人:杨先生、魏先生、付女士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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