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06月10日 至 2021年06月24日 挂牌出让 6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2,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0。
2、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0]31号)文件要求执行。
土地使用条件:
1、该地块用地总面积87636平方米,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为54007平方米,地块二用地为33629平方米。地块一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为城镇住宅和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地块二规划用途为零售商业和娱乐康体混合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为零售商业和娱乐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2不大于1.3,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该地块住宅用地不低于8000平方米(土地面积)配建租赁型住房;其他详见《规划条件》(聊规条字〔2021年〕30003号)。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零售商业和娱乐用地为40年。
2、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1]9号)文件要求执行。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8,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4。
2、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聊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1]10号)文件要求执行。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5,绿地率(%):小于或等于15,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51。
2,该宗地建筑高度:生产性厂房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不高于24米,其他建筑物不高于40米。
3、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2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6并且小于或等于1.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4。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
2、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聊规条字(2021年)00010号),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为零售商业用地。
二、公示期:2021年06月24日 至 2021年06月29日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高新区、度假区分局
单位地址:聊城市开发区湄河路266号、东昌西路131号、高新区长江路1号、度假区南环路及水城大道十字路口向南300米路东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612052、2119566、8509075、6011200
联 系 人:杨先生、魏先生、张先生、徐先生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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