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属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2022年聊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部门联 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聊城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聊建函[2021]9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等要求,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 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 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山东省房地产开 发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房地产估价 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查覆盖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具体如下: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内容包括:
1.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是否按照要求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商品房预售活动,房源公开,价格公开,预售资金监管情况等;
3.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违规开发项目、违规预销售房屋;
4.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不按合同约定交房、未竣工(综合)验收强制交房等;
5.是否存在打着引黄调蓄工程等旗号用黄河水建楼盘水景等景观水面。
6.商品房销售时是否存在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内容包括:
1.机构设立及备案情况;
2.规范执业、诚信经营情况;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情况。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2.是否存在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
3.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三、检查方式
检查通过听取受检企业情况介绍、实地检查、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7月中旬开始,到8月上旬结束。
五、检查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本次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具体负责主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工作;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等四部门具体负责主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工作,形成检查结果报市住建局。各县(市)及茌平区住建局负责本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工作,形成检查结果报市住建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对照本通知检查的主要内容,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完善企业各项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选派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经营主管等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廉政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时限整改。
(四)检查结束后,各属地住建部门要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联系人: 张文旭 陈怀锋 联系电话: 0635—8492079
电子邮箱: lcszjjsck@lc.shandong.cn
附件: 1.2022年度全市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
2. 2022年度全市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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