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提取政策作了调整,2021年元旦起执行。
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证资金供需平衡,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涉及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贷款额度:聊城住房公积金已到达应急响应指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执行规定额度的80%,即双职工缴存家庭额度执行40万元(减少1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贷款额度执行24万元(减少6万元)。

二、提取政策也有变动,提取和贷款二选一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之外的所有提取业务,可申请逐月冲抵贷款或提取上年度偿还贷款金额,也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结算冲抵贷款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