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
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
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国家、省关于申报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的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自下而上编报了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目前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纳入国家计划。按照省住建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的通知》(鲁建住函〔2022〕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在2022年12月底前公布当地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和项目清单,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附件:1.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表
2.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
此文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3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