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路北、花园路西、育新街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修编必要性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
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利民路北、花园路西、育新街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修编必要性论证
规划范围:利民路北、花园路西、育新街南,用地面积约20.7公顷
委托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电话0635-2119765
评估单位: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告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
原版控规实施评估
1、原《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聊政复[2019]165号文件批复实施。该规划符合当时情况,有效指导了地块建设。
2、经评估分析,本地块规划实施存在主要问题包括:
(1)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当前国土空间背景下,自然资源部2020年11月印发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该指南中的用地分类与《城乡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不一致,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2)优化用地布局
原《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地块用地布局的规划是基于对整个地块统筹考虑,统一拆迁安置。后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块内部分单位和家属院不参与改造,无法拆迁。现需根据重新确定后的拆迁范围和用地规模对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作出调整。
评估结论
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城乡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一)因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导致规划无法实施的;
(二)因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修改的;
(三)城市建设用地的限制条件发生改变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年3月23日,《利民路北、花园路西、育新街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论证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原则同意修编本地块控规。
修编建议
1、确定拆迁范围,根据拆迁范围调整地块内规划支路的道路宽度和道路走向。
2、根据地块修规方案合理确定地块内用地布局。
调整后详细规划方案
地块引导指标
城市设计意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