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6月30日,聊城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对市级保障性住房产权进行检查。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对政府投资建设的11个公租房小区2千余套公共租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逐小区开展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住建局对资产核查工作提出下步要求: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即日起,要立即部署开展公租房资产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不漏一套的要求对公租房资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同时,要按照自查比例不低于10%、逐楼栋抽查的要求,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并出具房屋资产情况,并限时上报保障性住房自查自纠的排查情况。
新闻报道:张新华
来源: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