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Ddc-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享有听证的权利,如需听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交我局(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聊城市黄山南路8号
电话:0635--8518806
规划单位:聊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电话:0635--8311979
附注:
1、方案示意图
2、公告地点:聊城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及网站、项目现场。
主要调整内容:
统筹考虑现状用地条件、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各类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未来发展对用地功能的诉求,对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完善公服设施,优化街区路网,突出城市形象,强化区域协调,根据社会发展诉求,将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及幼儿园用地。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发区分局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调整前规划
调整后规划
规划控制要求
1、本图则为单元控制图则,在街区层面进行强制性控制,控制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地块层面进行弹性控制,在保证单元开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调整单个地块的用地性质《满足兼容属性要求)、容积率、配套设施等内容。
2、地块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值,绿地率、绿色建筑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下限值。
3、图中道路转弯半径及道路交叉口具体的渠化形式待道路详细设计确定
4、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城市绿化带以及建筑间距应严格遵照《聊城市国士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地块人防工程应按《聊城市城市人防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14-2030年)》执行。
6、地块抗震防灾工程应按《聊城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7-2030)》执行。
来源: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