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聊政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的通知》(聊保办字〔2023〕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各市直部门联审确认,莘县大张家镇中心小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等3个项目、96套(间)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要求,具备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条件,并按规定纳入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范围。
现将已发放认定书的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聊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项目清单(2023年度第一批)
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聊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项目清单
(2023年度第一批)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面积(㎡) | 建设套(间)数 |
1 | 莘县 | 莘县大张家镇中心小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莘县大张家镇中心小学 | 1382.4 | 40 |
2 | 莘县 | 莘县王奉镇中心小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莘县王奉镇中心小学 | 1249.92 | 36 |
3 | 莘县 | 莘县樱桃园镇樱北小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莘县樱桃园镇樱北小学 | 700 | 20 |
来源: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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