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路以北、花园路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批后公布
调整前:
LC-DCF-Axq-13-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面积约7.39公顷,容积率不小于1.8、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6%,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LC-DCF-Axq-13-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0.24公顷,绿地率不小于 90%。

调整后:
LC-DCF-Axq-13-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娱乐康体用地,用地面积约5.31公顷,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LC-DCF-Axq-13-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娱乐康体用地,用地面积约2.08公顷,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LC-DCF-Axq-13-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0.24公顷,绿地率不小于65%。

来源:聊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