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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母不愿养养子不愿留 聊城10岁男孩想找个新家

聊城晚报  2015-11-13 09:50

[摘要] 11月5日晚至6日,临清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一名10岁左右的小男孩小刚(化名)冻得瑟瑟发抖,在临清青年街道朱庄街头无助地走着。“把俺送哪里都行,反正不能回家。”小男孩哭着向前来救助他的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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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安和老年公寓愿收养

无论是来自养父母的声音,还是临清的爱心人士的看法,抑或是临清网友的观点,孩子若一直在这个家庭待下去,将来的结果难以预料。

养母说“真的不愿再养这个孩子了”,孩子说“真的不愿在这个家待了”。那么,孩子到底该去哪里?

对于孩子的将来,社会爱心人士一致的观点是,一方面寄希望于警方通过各种渠道能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另一方面通过民政渠道或适合领养的家庭进行安置,总之,应该给孩子换一换成长环境。

来自临清爱心人士的一个消息让人有些激动,临清安和老年公寓负责人张林听说这个消息后,主动表示,愿意将孩子接收为新成员,抚养其成人。为此,11月8日,聊城晚报记者专程到了这家老年公寓。发现这家公寓无论在环境方面,还是在服务方面,可谓温馨备至。

据了解,目前,临清的爱心人士通过走访,有一些条件比较好、符合收养要求的家庭愿意收养这个孩子。

目前,临清警方、网友和爱心志愿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为孩子找个合适的归宿。希望孩子能在将来有个适合成长的新环境。

摆在面前的一个问题时,目前,孩子的户口在养父母那里。一旦通过民政或家庭领养渠道进行安置,如何走法律程序。

对此,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尚涛认为,这个孩子不管是谁领来的,也不论是否落户口,关键是当初养父母家是否通过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若没办理收养手续,那么,孩子和养父母家的关系即为非法收养,养父母对孩子实际上就没有监护权和收养权。因此,若再安置孩子时,就不存在解除监护权和收养权的问题,可以直接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另行安置。若父母不同意另行安置,执法部门可以强制安置。警方可以将孩子的户口,直接从养父母户口簿上剥离出来。(记者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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