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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男子预付8万买房 2年后遭遇"一房两主"

房大秘  2016-10-11 08:56

聊城莘县的周先生,想着在镇上买一栋楼房,可是时隔两年之后,周先生说现在用一句俗语形容他是一点没错,那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买房预付八万多末了房没了?

“我们看了一百三十五的是1600一平方。”

周先生的妻子告诉帮办,2014年他和丈夫看中了聊城莘县朝城镇东盛苑小区的一套房子,几经斟酌后,两人便交了钱。

“14年8月20日买的房子,我回来给这个女的钱一共八万六。”

周先生出具的东盛苑中心社区购房合同显示,甲方为聊城永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乙方为周先生,合同约定2014年8月20日,支付86000元,余款在房屋交付时支付,合同上注明了房屋的房号。

“现在我去找人家东街的人说,现在这是别人的房子,不是你的房子了,你再找你得找李金洲,跟俺没关系。”

周先生说签订合同等待两年后,他得到的答复却让人意外,当初合同上约定的房子主人却成了别人。事情真的像周先生说的那样吗?自己买的房子为什么却成了别人的呢?随后,帮办陪同他来到了聊城莘县朝城镇的东盛苑二期房源安置中心了解情况。

“我说这构成诈骗了,一个房子卖两家不够秤诈骗了嘛,他这个房子已经卖了,人家早,他晚我查了。”

一个房子 咋会俩主人?

聊城莘县东盛苑二期房源安置中心的李先生表示,经过核实,周先生买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就已经出售给了别人。那么,同一套房子为什么会卖给两位业主呢?

“都是谁卖的,李金洲吗,都是他,这房子是他开发的吗?不是他,他公司老总判刑了,委托他主持工作。”

这位李先生表示,当初把房子卖给两位业主的,正是这家聊城永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李经理。

“有合同吗,看一眼也行,现在合同在人家手里人家没给我,他那个是李经理签字吗,他那个有大队的签字,也有李经理的签字。”

在现场,东盛苑二期房源安置中心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出示另外一方房主的购房合同,但是他确认那份合同上也有有李经理的签字。那么一套房子出现两位主人,事情该如何处理呢?

“你是什么时候接手的,我是14年年底,那时候他没钱了吗?都烂了。”

这位李先生表示,他是2014年年底从聊城永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李经理手中接手了东盛苑小区楼盘,并没有经受周先生的购房合同,因此之前出现的问题需要周先生自己联系那位李经理解决,随后周先生给对方打去了电话。

“我的房子你为啥卖两户呢?谁卖给你的房子你找谁,他为啥给你开重,这上面为啥有你的签字呢,我签字的合同多了。”

花了八万多元,苦苦等了两年,得到的结果却是自己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周先生纳闷了,既然房子没我的,那钱总得有人退给我吧?那么这钱是那么好退的吗?咱们接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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