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一房两主”如何处理?
周先生说,自己一家都靠收购废品过日子,家境并不宽裕。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房子已经是别人的了,那么当初的购房款开发商能不能退呢?
“谁收的钱啊,你卖楼的收的钱,那他收的钱去哪了呢?那你得找他去啊。”
这位李经理表示,他现在身在外地不方便见面,电话中他对周先生是否交纳过购房款提出了质疑。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周先生电话联系上了当初收取购房款的一位李会计。
“我已经不跟他干两年了。”
这位李会计表示,他当时的确在这家聊城永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那么周先生到底有没有支付这八万多元的购房款呢?
“我给他开的收据这个事我知道,他的确交了八万六是吗,对对,你收了八万六给谁了呢?给李经理了。”
经手的工作人员表示,周先生在2014年的确交纳了八万六千元购房款,并且费用他也已经交给了李经理。那么面对这样的说法,李经理又会给出什么解释呢?随后帮办表明身份联系了这位李经理。
“谁说我不在那干了,你跟那个行李的什么关系呢,我跟姓李的没任何关系,他是给我干活的。”
这位李经理表示事情并不像对方所说的那样,现在安置中心里面的那位李先生并没有接手楼盘,那么周先生的钱又该怎么办呢?
“他把钱交给谁了有没有上当受骗我还不知道呢,据你了解这个房子有没有卖过两户,我们的房子从来不卖两次。”
负责人不出面 事情咋解决?
这位李经理坚称不可能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随后便挂断了电话,不管帮办怎么拨打都不再接听。而经过查询,这位李经理的确是聊城永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临清分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已经被列入了异常经营名录,没有其它联系方式,没有明确的办公地点,帮办始终无法和这家公司取得联系。那么事情又该如何解决呢?为此帮办陪同周先生找到了聊城莘县朝城镇政府,城关管区书记田书记给周先生做出了解释。
“整个项目当时是旧村改造,然后由永基公司开发,结果半路上公司破产了,董事长在监狱里呢。”
田书记表示,东盛苑小区的确是由聊城永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但是中途出现了变故。
“比方说本来投资一亿,投资到两千万的时候他就收了3000万了,村里害怕了,万一他拿钱走了怎么办,就发了个公告,卖房子必须有村委的监督。”
田书记表示,为了保障村民利益,东盛苑小区所在的东街村委,要求开发商在签订卖房合同时必须加盖村委公章,而周先生的购房合同上并没有村委公章。
“他是偷着卖的。”
面对这样的答复,周先生有些不知所措,如今钱退不回来,房子也成了别人的。那么这件事终该如何解决呢?
“帮你协调协调问问,具体到哪一步咱也不敢说。”
镇政府:积极调查帮助协调
聊城莘县朝城镇政府田书记表示,在继续了解情况后他会帮助协调处理这件事情,而随后周先生也来到了辖区派出所报警。
在这里希望公司的负责人能够积极出面解决这个问题,毕竟白拿别人八万多不管怎么说都是犯法的,也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够积极的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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